为扎实推进重大生态项目建设,全力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近年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不断加快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体系,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确保全县生态安全。
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根据中央、省、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兰坪县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征求各行业部门意见,制定了《兰坪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确定县委书记、县长为县级总林长,构建起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组织体系,设置县级总督察1名,副总督察2名,县级林长8名,乡级总林长16名,成立兰坪县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推进全县林长制工作。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已经成立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实现林长制建制全覆盖。
结合兰坪实际,兰坪县共划定县级林长责任区8个,乡镇林长责任区106个,专管员片区879个,实现林长制数字化,林长制片区矢量化,关联数据正在有序制作,确保林长制、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网格化、数字化。
下一步,兰坪县将扎实推进重大生态项目建设,以林长制为抓手,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与修复、退耕还林还草、“澜沧江花谷”生态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根据现行林业和草原政策规定,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服务全县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