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昌宁县对13个乡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成立考核组并统一考核标准,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各乡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现地核查。详细检查了各乡镇的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工作台账,实地查看护林员管理、造林、采伐、征占用林地和案件查办情况,对被检查乡镇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将检查结果进行及时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听取地方政府对新形势下科学保护发展和利用森林资源的建议。
此次检查考核达到了推动和规范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加强林地管理、强化资源保护、守牢生态底线,构建森林生态资源大保护模式的预期目的。
下一步,昌宁县将结合林长制的实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建立常态化督查和执法机制,充实调整执法力量,切实强化林地、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推动形成“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管理新格局。
通讯员 张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