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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举办委托审批权限业务培训

2022-03-31 20:25:26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3月31日下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在昆明市举办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部分省级审批权限视频培训会。培训覆盖全省15个州(市)(除昆明)。培训会旨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规范全省范围使用林地面积在2公顷以下的建设项目(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免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和采石采砂采矿项目除外)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州(市)(除昆明)审核审批实施,提升审核审批效率和质量,确保委托事项顺利开展。

会议强调,各州(市)林草部门要充分认识、准确理解实施委托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林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大局需要,是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林地要素保障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实际步骤。

会议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在实施审核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委托书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实施审核审批过程要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绷紧廉政底线不放松;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坚守职责底线不懈怠;要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原则,严守审批底线不走样。

会议明确,省林草局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监管,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和抽查。

据悉,此次委托事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审批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审核权限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的部分权限。委托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省林草局分管领导、政法处、资源处、草原处、规财处、审批处、基金站、天保办、核查中心、规划院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15个州(市)及所属县(市、区)林草部门分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编辑:李纹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