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5日省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9月7日至9日,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派出专家,组成联合调研组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开展怒江大峡谷纳入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可行性论证和高黎贡山区域划入国家公园范围进行专题调研。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局,泸水市、福贡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3个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参与调研。
调研组深入泸水市老窝镇云泸高速公路碧罗雪山隧道口、福贡县匹河乡知子罗村、达普洛村实地察看怒江大峡谷地质地貌、生态保护和有关项目推进情况,到贡山县丙中洛镇秋那桶村调研生态建设促乡村旅游工作,沿途对怒江两岸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绿美怒江、生态产业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结合各区域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分析研究国家公园划定的各方面因素。
9日下午召开了专题调研座谈会,会上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汇报了怒江州开展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推进情况,与会单位和人员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交流发言。调研组成员对此次调研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对怒江州提出的问题作了回应,对《国家公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公园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调研组指出,一是创建国家公园是“国之大者”,对国家公园划定的重要性要再认识,一定要做到“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小矛盾小问题要服从国家公园划定。二是如何创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国家公园容纳的原住居民、村庄,需要进行再论证、再探索。三是从顶层设计来看,国家公园是一个品牌、是无形资产,在划定国家公园上要充分参照首批创建国家公园的经验,分析好利弊关系。四是创建国家公园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聚焦交通、能源、发展、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划定范围,齐心协力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通讯员 施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