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总工会在全省职工中开展“云南省职工和谐家庭”及“云南工会爱心妈妈屋”推荐命名活动,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职工劳荣家庭被省总工会命名为“云南省职工和谐家庭”。
省总工会命名“云南省职工和谐家庭”,旨在传播良好家风,传承家庭美德,让被命名为“云南省职工和谐家庭”的个人,在弘扬社会风尚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让林业广大职工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传统家庭美德,积极参与职工和谐家庭建设活动,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作出每个家庭应有的贡献。
通讯员 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