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站为省级财政差额事业单位,隶属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主要职责:发展林木种苗事业,促进林业生产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林木种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林木种苗生产技术培训和推广、筹集和调剂、平衡省内外造林用种苗。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站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种苗生产服务科、良种繁育示范中心、种苗质量检验检测科、种苗科技科、财务科、工会、人事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紧紧抓住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发展机遇,围绕“森林云南”建设、“绿美云南行动”的总体要求,围绕全省林业中心工作,突出种苗保障和服务,推动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事业融合发展,为国土绿化、乡村振兴和绿美云南建设提供优质种苗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
一是积极推进全省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实施44个重点县的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二是力争启动第二批省级重点林木种质资源库确定工作,巩固和提升林木种质资源保存成果。三是加大特色乡土树种种质资源收集工作。依托国家和省级种质资源库、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积极开展主要造林树种、重要乡土树种、特色木本花卉、珍稀濒危树种和草类种质资源收集工作。四是加强国家重点林木种质资源库的建设与技术指导工作,配合相关处室,督促现有国家重点林木种质资源库的建设,强化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全力保障种苗生产供应
一是积极推进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工作。围绕《云南省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大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建设特色乡土树(草)种苗木培育基地或保障性苗圃的指导,全力抓好“1+8+10”保障性苗圃建设工作。二是提升良种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大国家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支持力度,改善林木良种基地基础设施条件,多措施提高林木良种基地的生产能力和种子质量。三是加大全省种苗生产供应信息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省种苗生产供应动态,全力做好种苗生产调剂服务。四是巩固提高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围绕全省林业中心工作,以保障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国土绿化造林为目的,提高种子应急储备能力,以保障性苗圃建设为抓手,引导种苗有序生产,加快构建以国有林场为主体的特色乡土树(草)种苗木保障体系,不断增强服务全省林草大局的保障能力。
3.加强林草种苗质量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强化种苗质量监管工作,认真落实省、州(市)、县三级检查制度,建立造林林草种苗质量可追溯制度,保障造林种苗品种和质量;配合局机关相关处室制定工作方案省级林草种苗质量抽检评估工作方案,确保苗木市场稳定可控,生产经营有序,林农利益得到保障。二是持续推进“双打”专项行动。加强与各级林草职能部门、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林草种苗执法力度,依法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植物新品种侵权专项行动。三是积极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加强林草种苗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种苗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业务培训、质量检验人员检测能力素质培训,初步建成一支管理法制化、质量标准化、监管制度化的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草种苗质量监管队伍。
4.抓好林草种苗科技支撑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林木品种审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林木品种审定的申报、审查工作,鼓励加大特色乡土树种的选育力度,支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木良种选育工作,鼓励规模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切实缓减乡土树种良种资源不足的问题。二是积极受理审查植物园艺新品种登记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林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标准立项、审查、报批、备案等相关工作,重点推进林长制和绿美云南行动地方标准建设;认真筹备云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任期换届工作,按程序报批同意后组建成立第三届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四是抓好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突出特色,提升林木品种选育与良种推广力度,引导林农和社会造林使用良种壮苗,形成推广使用良种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好实施期内的项目建设进度,积极组织到期项目的验收工作。
5.加快推进省级种苗示范基地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省级苗木保障平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构建省级示范基地为主的省级调剂中心的种苗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发挥其在全省林木种苗行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同时,加强调入苗木的培育及管养工作;按照省林草局调剂任务,全力做好明年省级苗木保障平台苗木调运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基地征地工作。根据嵩明县批复的投资项目及土地转让协议,加强与嵩明县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全面推进项目征地工作。三是加快云南省国家高原特色乡土树种种质资源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上报批复工作,争取早日投资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6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6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092,404.2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533,504.2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1,558,9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务收入较2022年11,148,500.00元相比增加18,943,904.29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的增加,2023年增加了“绿美云南省级林木种苗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预算资金为20,000,000.00元。2023年财务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较2022年的8,178,500.00元增加20,355,004.29元,主要原因还是项目资金的增加;事业收入较2022年2,970,000.00元减少1,411,1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站近年来种苗调剂收入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533,504.29元,其中:本年收入28,402,263.44元,上年结转收入131,240.8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02,263.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8,178,500.00元增加20,355,004.29元,主要原因也是项目资金的增加,上年结转收入较2022年242,300.00元减少了111,059.15元,原因为项目完成率较高结转资金减少。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7,935,700.00元增加20,466,563.44元,主要原因同样是项目资金增加了20,000,000.00元及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2022年的7,935,700.00元增加了466,563.44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092,404.2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533,504.29元,其中:基本支出8,402,263.44元,与上年7,935,700.00元增加了466,563.4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20,131,240.85元,与上年242,800.00元增加19,888,440.85元,主要增加“绿美云南省级林木种苗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0,000,000.00元,同时项目结余资金较2022年242,300.00元减少了111,059.15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0,632.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4,8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4,807.87元,主要用于单位60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的缴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4,064.73元,主要用于单位60名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7,283.57元,主要用于单位60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7,214.16元,主要用于单位60名在职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4,069.67元,主要用于单位60名在职职工工伤、失业等保险费用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6,347,263.44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924,688.00元;津贴补贴1,092.00元;奖金243,724.00元;绩效工资(财政拨款)628,056.00元;工会经费71,076.72元;福利费71,076.72元;绩效工资(非税收入)2,407,550.00元。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绿美云南省级林木种苗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建设。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3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70,608.85元,主要用于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2,7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60名在职职工公积金的缴纳。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0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0.0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0.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91,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031,400.00元包括土地使用权购置16,800,000.00元、标本柜120,000.00元、办公椅10,400.00元、办公桌2,000.00元、笔记本电脑45,000.00元、台式计算机5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000.00元包括物业管理服务180,000.00元、车辆维修和保养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因我站是财政差额补助单位,财政没有“三公”经费的预算,现有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是我站自有资金承担。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我站重点项目是“绿美云南省级林木种苗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0,000,000.00元,项目主要是围绕绿美云南行动目标,以有效保障全省国土全域绿化种苗供应为中心,以加快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强化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管为重点,以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良种选育推广、种苗生产供应、种苗行政执法、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绩效目标列出了9个产出指标分别对普查报告编制数、审(认)定林木良种数、林业标准审查数、抽检种苗批次数、抽检种子样品批次数、培育特色苗木数、完成保障性苗圃用地数、档案完整率、验收通过率做了明确规定,还列出了2个效益指标对普查成果的公布和就业人数的带动也做了相应的要求,最后满意度指标必须达到大于等于90%的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保障性苗圃:是指经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认定,承担公益性造林绿化种苗等培育任务的苗圃。
4.林木良种:是指通过审定(认定)的林木品种,在一定的区域内,其产量、适应性、抗性等方面明显优于当前主栽品种的繁殖材料和种植材料,具有省级以上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审定或者认定合格证书。主要林木良种包括品种、家系、无性系以及种子园、母树林和优良种源区的种子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部门资产总额43,369,401.49元,其中,流动资产28,798,411.47元,固定资产11,511,029.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59,960.2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7,013.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4,088.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47,651.6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8,114,759.4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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