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23-04-04 17:57: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改革与科技产业处    分享到:

省农业农村厅:

李永标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石斛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11号),交由省林草局协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石斛产业发展情况

据经济林情况统计,云南省石斛产业面积7.9万亩,产量1.7万吨,农业产值18.4亿元,主要分布在保山、德宏、西双版纳等州市,面积分别占全省比例为52%、20%、17%。保山市已成为全省石斛产业的主要州市,在保山市以龙陵县面积最大,占保山市石斛面积的90%,石斛综合竞争力在全省县(市、区)排列首位,被授予“中国紫皮石斛之乡”“云药之乡”“中国滋养文化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2022年被列为云南省“一县一业”中药材(石斛)产业特色县。

龙陵县10个乡镇81个村(社区)1.6万户、6.5万人从事石斛产业,占全县总人口的21.25%。注册石斛企业137家,培育石斛产业规上企业8家,成立石斛专业合作社26个,培育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十大名品3个、20佳创新企业1户,形成了“政府引领、部门联动、协会助推、合作社带动”互动发展雏形。

龙陵县成为全国石斛枫斗加工第一县,浙江、安徽等传统枫斗加工区60%的枫斗已回流至龙陵县加工。“龙陵紫皮石斛”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荣登2018中国品牌价值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百强榜,排名第75位。培育极斛、古箐宝、元斛等企业品牌,开发原液、冻干粉、枫斗等30个系列100多个产品,获得药品GMP证书1个。申报精片、石斛酒等16个龙陵石斛“健字号”,其中已获批4个。龙陵紫皮石斛成为全国首个获得“药食两用”准入的石斛种类。

龙陵县成立了石斛研究所、中国·龙陵石斛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与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合作,建成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个、云南省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石斛试验站1个,实施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14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2项、国家认证专利62项、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龙陵县林源石斛开发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审定龙陵紫皮石斛优良无性系“龙紫1号”,认定2个优良无性系“龙紫2号”“龙紫3号”,认定2个新品种“龙紫2号”“龙紫4号”。近10年来,龙陵县累计培训石斛种植、加工等技术人员10.1万人次,其中14261人获得《国家中药材枫斗加工技术资格证书》,是全国唯一对枫斗加工人员进行规范培训并颁发证书的县。龙陵紫皮石斛先后进入《云南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龙陵紫皮石斛地方标准》和《云南省中药材标准》。

二、对3条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加强招商引资。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林草部门积极在合作推介、专题招商及各类推介活动中宣传龙陵石斛、推介石斛产业发展项目,招引实力强、技术强的产业龙头企业。

(二)加大科技支撑。积极支持石斛产品研究开发,鼓励标准制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标准积极协调办理。鼓励在食用林产品检测、科技推广项目、良种审认定、新品种认定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支持科技创新,积极协调科研院所加强对石斛精深加工及产品研发的支持,以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小院为主加大石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积极支持石斛产业发展。石斛产业作为林草产业的组成部分,将积极支持石斛的种植、生产和加工。已印发《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规范和指导全省林下种植行为。石斛种植应当符合林下种植等产业政策规定,石斛生产和加工设施建设需要使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林草部门将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林草局将积极支持石斛产业发展,通过龙头企业培育、招商引资、产品展销、科技支撑、林草要素保障等方面引导支持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大产业规模。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改革与科技产业处 杨璇玺 1367871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