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23-04-11 12:10: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处    分享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万鹏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云南洱源产业园区发展的建议》(第532号),交由省林草局协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2022年,共审批洱源县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21件,批准使用林地193.7247公顷(2906亩),保障了17.0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顺利落地,分别占全省的0.7%、0.86%、0.1%。对大理州和洱源县的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做到了应保尽保、能批全批;2023年在分解下达全省第一批林地定额时,下达大理州林地定额500公顷,并明确所下达林地定额不足时,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国防项目、公益性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等所需定额可附项目清单向省林草局提出追加申请,由省林草局研究后对急需保障的建设项目追加林地定额。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林地定额管理相关规定,林地定额仅下达至州市,各县(市、区)的林地定额由各州市统筹分配使用。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不占用林地定额。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继续支持云南洱源产业园区建设,对园区内符合使用林地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及时审核审批,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行政审批处 徐蕊 0871-6501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