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
杨明国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改善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的建议》(第606号),交由省林草局协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省林草局作为要素保障部门,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把林草要素保障作为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全力做好各类建设项目林草要素保障工作。一是加强项目选址指导。对风电、光伏、文旅等项目优化选址进行矢量数据核实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避让自然保护地等禁建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森林资源富集区域,以有效保护生态和保障项目落地。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先后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执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建设项目用林用草政策措施,明确了建设项目使用天然林等具体标准,科学统筹天然林严格保护与有效利用,有效破解了政策难点问题。三是依法依规审批。对符合用林用草的项目做到应保尽保、能批全批。2022年共审批禄劝县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29件,批准使用林地面积175.1539公顷,保障了72.31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落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林草局将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沟通对接,继续支持禄劝县各类项目建设,特别是对云龙水库水源区保护治理项目,指导做好项目选址和涉林草审批工作,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提升改善云龙水库水质提供保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行政审批处 李鹤铭 0871-6503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