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保春英委员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盘活易地搬迁“三块地”助力乡村振兴“一盘棋”的提案》(第070号),交由省林草局会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落实林业生态补偿补助
1.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林业生态补偿。2022年,全省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集体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的易地搬迁脱贫人口为133054户531468人,补偿(助)面积604.83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4.10万亩、省级公益林112.16万亩、商品林停伐138.57万亩),补偿(助)资金5911.34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540.09万元、省级公益林1099.41万元、商品林停伐1271.84万元)。
2.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林业生态补偿。2022年,全省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集体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的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动态检测对象1003618户4165652人,补偿(助)面积3143.9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428.22万亩、省级公益林881.29万亩、商品林停伐834.47万亩),补偿(助)资金31100.31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3099.78万元、省级公益林8638.19万元、商品林停伐9362.34万元)。3.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护林员选聘。2022年,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护林员人数22356人,人均每年可获得约9000元的劳动报酬。
(二)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工作。指导督促全省各地精准统计基本信息,积极配合资金发放机构,发放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保证易迁群众生态补偿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统一发放,做到“应纳尽纳、应发尽发”。
(三)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建设。通过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依托造林补助项目支持各地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下达了乡村绿化示范项目资金4500万元,建设面积4.5万亩,在“四旁”、房前屋后等宜林地块进行绿化美化,改善提升村容村貌。以森林乡村建设为抓手推进乡村绿化美化,2019年以来,全省评价认定国家级森林乡村235个,省级森林乡村3190个。
(四)推进迁出区林地发展生态产业。始终高度重视草原管理和草原保护修复工作,2019年以来,实施各类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1128.64万亩,不断促进草原休养生息,稳步推进草原修复治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步提升,草原生产力持续提高。同时缓解了地方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匮乏的困境,还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就近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的机会。
(五)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2022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文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指出,“根据当前形势,为统筹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暂缓安排新增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将工作重心转到巩固已有建设成果上来。”因此,对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后腾退的耕地,建议因地制宜发展林草产业、助农增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员政策。发挥林草行业的特点和优势,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员政策,聚焦研究解决好搬迁群众“人地分离”“两头跑”的问题,盘活“三块地”资源,切实增加搬迁群众政策性补偿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做好易地搬迁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落实好林业生态补偿补助。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易地搬迁群众所有的林地权益不变、补偿不减,易地搬迁生态护林员规模稳定、资金不变,保证搬迁群众收入来源不减。同时,按照严守不发生大规模返贫致贫的底线要求,认真落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措施,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困难人群,加大动态帮扶力度,促进困难群众稳定增收。
(三)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依托现有生态修复项目,支持各地科学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积极开展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改革与科技产业处 李伟 0871-6501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