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潘珉政协委员在省政协十三届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引领云南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提案》(第0636号),交由省林草局会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涉林草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省林草局一直以来都积极支持和开展有关生态产品培育和价值实现各项工作,按要求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提供了大量涉及林草湿等的相关基础数据,并积极配合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工作。生态产品是人类从自然界获取的生态服务和最终物质产品的集合,既包括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体、安全的土壤、良好的生态、整洁的人居等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还包含可通过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进行经营开发的物质供给类产品(如农产品)和文化服务类产品(如旅游景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试点示范”,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和应用意义十分重大。
潘珉等政协委员提出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引领云南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提案,省林草局将给予积极支持。一是在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监测体系方面,积极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提供各有关部门和州市涉林草湿等相关基础数据。二是在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培育绿色生态产品方面,积极谋划并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州市依托云南的生物多样性资源优势,培育绿色生态产品。三是积极支持开展以行政区划为单元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并为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县市区提供林草湿资源本底数据。四是积极支持编制“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探索开展土地、矿产地、森林、湖泊、湿地等自然资源收储机制,积极构建自然资源储备保障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实现生态产品的可计价、可交易、可融资方式,由市场开发运营,最终实现生态变现。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资源处 陈玉桥 0871-6501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