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51号提案的答复

2023-05-25 17:54:0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    分享到: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新一轮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第三方管理和项目风险控制的建议》(第251号)交省林草局牵头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要求,加强第三方管理”的建议

目前,全国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建立,相关规则正在制定中,碳汇项目开发是否需要第三方机构参与,参与的方式以及如何确定第三方等均还未明确。从已暂停的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国家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情况看,进入市场交易的项目需要由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定和核证,地方无权确定和管理第三方机构。因此,在相关交易市场及其管理规则暂未明确前,暂时无法针对性制定相关要求。下一步,省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各地对碳汇项目开发的认识,避免盲目开展项目开发;积极会同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密切跟踪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最新政策,结合云南省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规范全省碳汇项目开发。

二、关于“项目风险控制”的建议

碳汇是服务于国家和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其项目开发仅是国家碳市场的一种产品,并不是所有森林或林业项目都可以开发成碳汇项目进行交易。为强化碳汇管理,加强风险管控,省林草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印发《关于全省林业碳汇资源开发风险提示的函》,提醒各地在国家相关政策未明确以前审慎开展碳汇项目交易,防止出现碳汇资源低卖、贱卖的情况,避免林业碳汇资源流失。省林草局认真践行“三线工作法”,编制《林草碳汇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印发基层指导工作,先后7次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研、授课和政策解答,以调代训,培训人员达400余人次,提高基层对第三方的甄别能力,正确处理碳汇项目开发事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建设全省林草碳汇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充分调动和整合各方力量,加大碳汇相关领域研究力度,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展全省森林、草原等主要生态系统碳汇资源摸底工作,制定云南省森林碳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开展林草碳汇资源总量、分布状况、增长潜力调查评估,建设全省林草碳汇数据信息服务平台。

(二)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库。全省森林碳汇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梳理林业碳汇资源,指导各地做好碳汇项目储备,逐步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库,待国家碳汇交易市场开通后,为各类主体参与碳汇项目提供基础数据,简化项目开发成本,较快融入市场交易。

(三)开展碳普惠项目方法学研究。充分借鉴福建、浙江、贵州等省份已开发适应本地实际、在地方备案的碳普惠方法学,结合云南省生态系统多样性特点,组织开发《绿美云南碳汇方法学》《用材林转保护林碳汇方法学》等方法学,协同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生态环境厅推进我省碳普惠工作。

(四)开展碳汇试点示范建设。依托宁洱县开展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工作,探索符合云南省情的碳汇能力提升路径,启动开展省级碳汇试点工作,选择积极性高、基础好的县(市)、国有林场重点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碳汇能力提升、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路径。

(五)加强碳汇人才培训。广泛吸纳省内外碳汇专家,补充提升云南省林草碳汇专家库层级,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积极筹备召开云南林草碳汇系列论坛,筹建林草碳中和宣教馆(博物馆),开展林草系统碳汇培训、人才培养、公众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同时,与福建海交所、上海环交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等加强沟通合作,加大外出培训、考察调研、论坛交流、集中学习等,进一步加强林业碳汇人才教育培养,提高林业碳汇人才储备。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生态处 向如武 0871—650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