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05号提案的答复

2023-05-26 19:11:00   来源: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分享到:

陈纪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沙江流域湿地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提案》(第605号),交由省林草局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与生态环境提升。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部门高度重视金沙江流域湿地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积极支持金沙江流域的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7个州(市)开展生态系统修复与生态环境提升工作。一是抓好金沙江流域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修复与植被恢复。2021年以来,认真实施流域内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安排“双重”资金11.33亿元,用于开展金沙江流域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建设,推进流域内荒漠化、石漠化治理,2021—2022年金沙江流域完成营造林536.21万亩。实施流域内草原修复治理,促进草原综合覆盖度和草原生产力持续提升。以金沙江流域国际重要湿地和湿地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安排湿地项目资金共1.36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23个。二是加大对金沙江流域的水环境治理力度,不断提升流域生态环境。2021年以来,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1.67亿元,用以支持金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安排0.34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用以支持流域内的云龙水库水源地周围重点村落开展环境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等。三是积极开展金沙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十三五”以来,金沙江流域共投入中央资金3.46亿元,实施水土保持项目62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6.35万亩。认真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实施,有效保护和改善金沙江流域内有关河道、水库水质,保障供水水源地安全。

二、持续巩固生态保护成效。一是全面加强金沙江流域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保护监管,持续完善林草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工作机制,推进林草湿资源一张图动态管理。坚决查处整治各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切实维护金沙江流域林草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二是加大对流域内的自然保护地支持力度,投入0.9亿元用于金沙江流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巡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每年开展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培训、科研监测培训,助推自然保护地建设和人员队伍管护水平提升。三是全面保护金沙江流域内天然林,严格落实天然林全面停伐要求。切实巩固流域内天保工程实施成效,常态化制度化进行天然林保护修复,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管理,着力提升金沙江流域森林质量。四是结合新形势下退耕还林政策工作重心的转变,巩固金沙江流域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加强抚育管护,及时补植补造,积极落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各项措施。

三、积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一是扩大金沙江流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优化公益林布局,逐步提高森林补偿标准,目前森林补偿标准为国有每亩10元,集体和个人每亩16元,通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有效保护金沙江流域生态区位重要地区或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资源。二是认真执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按照第三轮国家补奖统一标准,禁牧草原每年每亩补助7.5元,草畜平衡草原每年每亩奖励2.5元,有序落实金沙江流域内的草原补助,有效惠及流域内农牧户。三是在金沙江流域的大山包、拉市海、碧塔海和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021年以来共安排中央财政湿地资金0.47亿元,补偿区的湿地生态系统得以休养和恢复,同时也促进了湿地周边农村发展旅游业或适当的畜牧业,实现生态改善、农村脱贫双赢。

四、系统谋划流域保护治理。一是编制印发了《长江(云南段)“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3年)》,查找现阶段影响河湖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围绕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到2023年的长江流域(云南段)的河流保护管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重点项目等。二是不断完善金沙江流域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组织开展香格里拉千湖山、剑川剑湖、大理洱海国家重要湿地申报工作,成功推荐会泽念湖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截至目前,金沙江流域共有国际重要湿地5处,省级重要湿地24处。三是推进金沙江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流域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成了流域内自然保护地全面调查摸底评估、预案编制及审核完善等工作,并紧密衔接“三区三线”划定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妥善处置金沙江流域内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积极推进香格里拉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促进金沙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共计安排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经费2.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提升,目前香格里拉国家公园已被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创建材料已报送国务院。

五、强化生态保护基础保障。一是印发《2023年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申报指南》,支持包括金沙江流域内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的监督与管理、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研究与探索实践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开展,同时认真开展现场帮扶调研和培训等,指导有关州(市)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二是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实施《百城千县万名专家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计划》,联合省内外科研力量,开展云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市一策”驻点跟踪调研,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与修复、精准解决水生态环境问题等研究,不断补齐各地技术、人才和能力短板,为金沙江流域生态保护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结合云南实际,及时印发了《云南省河湖库渠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简化监测流程,指导金沙江流域各地有序开展河流健康评价工作。首次开展长江(云南段)健康评价工作,分析了长江水域岸线状态、水量水利状况、生物状况和社会服务状况,为进一步科学开展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2003年省人民政府同意分别设置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和省退耕还林办公室。目前,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核定编制12人,省退耕还林办公室核定编制15人。2021年以来,举办天然林保护省级培训3次,参加人次达2000余人次,从政策、技术两方面促进各地的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和护林员业务等能力提升;举办湿地保护管理省级培训3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邀请省内外湿地专家围绕湿地保护管理政策形势、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湿地法律讲解等方面进行专题授课,参加人次达900余人次,覆盖了金沙江流域各州市和县市林草局,以及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积极促进湿地保护管理队伍业务能力提升。

感谢您对金沙江流域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支持云南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湿地办 徐倩 1878855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