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答复

2023-05-29 19:22: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处    分享到:

高云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海稍水库纳入全省旅游水利风景区项目建设范围的建议》(第0231号)交由省林草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省林草局作为要素保障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把林草要素保障作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建设项目林草要素保障工作。2022年至今,已审批宾川县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26件,批准使用林地面积234.7014公顷,涉及固定资产投资119.3589亿元。其中:水利项目9件,批准使用林地124.1923公顷,涉及固定资产投资75.9573亿元。

二、海稍水库作为宾川灌区的主要骨干水源工程,对洱海保护治理、提高农业灌溉供水保证率、促进宾川县乡村振兴具有积极作用。省林草局将积极支持项目建设,指导做好项目使用林地的报批工作,保障项目所需林地定额,依法依规及时审批,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2018年12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水利厅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云厅字〔2018〕97号)中明确:“省水利厅划出水利风景区管理职责,由省林草局承担”。2022年3月,水利部组织修订的《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明确:“水利部指导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情况来看,除云南省、安徽省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风景区均由水利部门主管。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强化职能,妥善解决当前水利风景区管理职责对应关系不顺的问题,省林草局、省水利厅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初步就“云南省水利风景区管理职责及行政编制划转至省水利厅,各州(市)、县(市、区)参照执行”达成一致意见,并向省委编办进行了汇报沟通。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按照《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与省水利厅的沟通衔接,积极支持海稍水库申报水利风景区的相关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行政审批处 李鹤铭 0871-6503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