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2号提案的答复

2023-09-06 18:10:3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分享到:

致公党云南省委:

贵委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抢抓“绿美云南”行动机遇,大力发展乡土绿化苗木产业的建议》(第062号),被省政协确定为2023年重点提案,交由省林草局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绿化苗木产业发展现状

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种苗是现代林草业建设与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基础保障,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绿化美化、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等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战略部署,积极强化绿化苗木保障,稳步推进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和产业发展,为保障全省城乡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苗木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统计,截至2023年7月,全省共有持证种苗生产经营单位6704家,占全国24万余家的2.8%。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户,省级龙头企业17户,筹备上市“金种子”企业1户,省级示范社8个。2022年全省苗木种植面积65万亩,从业人员近10万人,年产值约350亿元。全省已有三角梅、云南樱花、云南樟等10余个“云苗”品牌,建立了云南树多多花卉苗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昆明盆花苗木市场、金板凳苗木交易中心、滇东南苗木交易中心等一批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先后举办了中国昆明国际观赏苗木展览会暨宜良花街节、昆明(泛亚)国际观赏苗木展览会、楚雄国际茶花大会等苗木产业展销会,云南苗木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了极大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省林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绿化苗木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绿化苗木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扶持力度。以贷款贴息、项目奖补等方式,大力培育苗木龙头企业,积极解决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经营提供更多便利、公平的法治环境,促进苗木企业加速发展。积极探索生态修复工程优先使用优良乡土树种苗木的可行性;强化绿美城市建设乡土树种苗木正向引导,持续推进乡土树种苗木运用;在绿化工程中坚持“适地适树”,优先推广使用《云南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第一批)》(2021年)所列树种。

(二)进一步破解用地难题。积极引导地方破解苗木产业发展用地难题,合理规划布局苗木生产基地,做好绿化苗木企业用地协调服务工作。一是支持调整优化耕地布局。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入,引导在具备条件的25度以上陡坡地块上种植绿化苗木,将15度以下特别是坝区范围内种植绿化苗木的地块,逐步引导退出,恢复耕地属性,用山上换山下的方式逐步调整。二是科学制定耕地“进出平衡”计划,严格管控占用一般耕地种植绿化苗木,经论证确需使用一般耕地种植绿化苗木的,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对已经占用耕地育苗的,按照目前正在开展的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提出的整改措施,采取就地恢复或异地补足方式处置。三是科学有序引导苗木基地上山上坡,为苗木企业在人工商品林地上建设苗圃基地提供林地审批等便利。四是发挥国有林场林地资源优势,加大各级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力度,鼓励企业参与保障性苗圃基地建设,缓解企业苗木产业发展用地难题。

(三)进一步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优势互补,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植物王国的种质资源优势,进一步强化绿化苗木良种审定,开展科技攻关,支持绿化苗木新品种选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广苗木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对苗木产业从业人员开展现代种苗培育技术培训,提高苗木生产经营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管理水平。加快制订实施乡土树种苗木育苗技术、质量分级、造林技术等产业标准,鼓励林草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提高产业市场主动权和话语权。

(四)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支持举办中国昆明国际观赏苗木展览会暨宜良花街节等苗木产业展销会,畅通苗木生产和销售渠道。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产业相关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和服务前移,简化林地过户、林木采伐、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等办证流程,加快办证效率。建立和完善云南省绿化苗木信息平台,在云南省数字林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中增设绿化苗木企业和苗木生产信息版块,为企业和社会了解绿化苗木生产供需信息提供便利,服务苗木产业发展。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帮助和支持,期待贵委持续关注和指导林草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