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省高度重视云南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林草资金322亿元,支持云南开展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林草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为切实发挥林草资金使用效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有关要求,聚焦关键环节强化过程质量管控,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是有效落实事前评估,同步实施预算评审。省林草局严格落实省财政省级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机制,有效落实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明确评估范围、职责分工、结果应用等内容,将绩效评估置于预算安排前端,作为林草新增财政政策或重大事项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省级预算事前评估与预算评审融合工作机制,同步解决政策或项目设立必要性和预算合理性问题,推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审核机制,重点就政策设立或项目实施必要性及可持续性影响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
二是明确绩效目标,提高目标编制质量。按照《云南省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动态调整林草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并作为填报部门整体和预算绩效目标的参考。编制绩效目标时,采取“约束+灵活”的方式,“约束性”是将核心指标作为必填内容,“灵活性”则可由单位结合实际进行相应补充,同时参考往年目标完成情况或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值,既防止绩效目标虚化、强化目标约束力、实现评价结果横向可比,又防止目标矮化、调动部门创造性、有效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三是设置绩效监控“纠偏器”,突出多频次精准化。围绕预算执行和目标实现情况开展多频次双监控,重点对预算执行慢和目标完成不理想的项目实施精准监控,突出问题导向、发挥事中监控及时纠偏功能。监控结果侧重应用于预算申报和调整政策项目,一方面,落实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使财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另一方面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纠偏和及时止损,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是破“应用不够”现象,立“结果应用”新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单位绩效目标自评,强化审核,将审核差异较大的单位及项目列入重点评价范围,督促单位提高自评质量、发挥自评作用。同时,每年选取1—2项林草重点项目开展重点评价,选取1家局属单位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总结好的管理经验,并建立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清单、抓实问题整改,要求各项目单位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逐条逐项认真研究,限期完成整改,确保资金预算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