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6日,李**通过公众咨询提问:
请问领导养猪场是否能占用三级、四级林地中的天然乔木林和天然灌木林。
2023年6月8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
李**:
您好,您咨询的“养猪场占用林地问题”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办资字〔2019〕163号)第三条规定,“森林关系国家的生态安全,严禁在天然林地、生态公益林中的有林地上进行规模化生猪养殖”,按照上述规定,请避让天然林地进行选址建设。
感谢您对云南林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