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等原则,制定相应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的规定,以及局党组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林木采伐行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方便基层林农依法依规采伐利用森林资源,省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处牵头起草了《云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云南省林木移植技术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玉桥,0871-65198481,13888996503。
电子邮箱:stscyq001@163.com。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