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林草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财政国家公园和林业草原项目入库指南》《云南省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省2024年度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明确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提升入库项目质量,省林草局组织编制了《云南省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遵照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丽娜 0871-65011447)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重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项目
支持方向:针对云南省分布的列入“十四五”林草规划专项拯救19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附件1)、其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候鸟重要迁飞通道和栖息地,开展资源监测、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含生态廊道建设)、收容救护、人工繁育与野化放归等保护工作。
支持重点:《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监测计划》设置的19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监测单元监测项目;亚洲象、绿孔雀、高黎贡白眉长臂猿、野牛、穿山甲栖息地保护恢复和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绿孔雀、北白颊长臂猿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项目;赤颈鹤再引入项目。
(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项目
支持方向:针对云南省分布的列入“十四五”林草规划专项拯救的24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附件1)、《“十四五”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建设方案》的39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附件2)、《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名录(2022版)》(附件3)的101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开展对象物种的调查监测、就地保护(含自然保护地外原生境保护小区(点)建设和生境恢复和改善)、种质资源保存、培育扩繁、近地和迁地保护基地建设、野外回归等拯救保护工作。
支持重点:《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规划(2021—2030年)》规划建设的原生境保护小区或保护点,实施生境恢复;新建或续建近地保护基地、迁地保护专类园;物种扩繁和回归。
(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
支持方向:开展致害野生动物种群调控,肇事动物猎捕,野生动物危害防范、预警设施建设,防范宣传教育,防范技术研究与应用等工作。
支持重点:开展野猪、毒蛇、黑熊、猕猴等致害野生动物种群调控;亚洲象安全防范。
(四)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支持方向:按照《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重点疫病风险评估和主动预警,疫病防治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等工作。
支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未安排站点)。
(五)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方向:亚洲象、长臂猿、绿孔雀、赤颈鹤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和生态廊道建设,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基础设施建设;野生动物安全防范重大工程建设;纳入国家规划的濒危野生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研究中心建设。
此类项目按照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
二、申报主体
1.物种分布区所在州(市)、县(市、区)林草部门。
2.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际)重要湿地管护机构申报项目分别纳入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修复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3.鸟类环志站,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正式设立或指定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站)。
4.各级林科所、植物园、树木园、国有林场、中心苗圃以及其他野生植物保护职能机构。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从事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业务的组织机构。
6.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仅限于云南省规划建设的65个监测站,已建站点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
XX州XX县2024年(XX项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
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细则(附件5)。
(二)申报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中,须包含项目概要、项目需求分析、实施条件、建设内容及技术方案、经费预算、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预期成效等内容认真组织编写,完整填报项目投资估算表和绩效目标表。
2.项目实施期限均为1年。1年内无法完成的项目,按年度编报项目实施方案。
3.申报主体往年项目未在期限内完成的,原则上不予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程序和时限
(一)省本级或以上申报单位自行组织申报,同一单位的项目汇总后统一加盖单位公章,直接报送省林草局指定邮箱(bhcdzwz_217@163.com),避免同类项目拆分申报。
(二)各州(市)林草局、局属单位组织本地区(单位)项目申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筛选、排序后,须按项目类别分别汇总打包,以正式文件通过OA系统报送省林草局。
(三)申报材料含扫描版(pdf格式)和电子版(word、wps格式)务必于2023年7月10日前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