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委书记、州级总林长,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州级总林长签发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生态安全。
坚持党政同责,压实防控责任。要严格落实四级林长责任,坚持常态化巡林,推动经费、队伍、责任、措施、物资、人员“六到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主动承担责任,完善风险研判、滚动会商、预警发布工作机制,形成防灭火工作强大合力。要严格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并做到闭环管理,做到“山有人巡、路有人守、烟有人查、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深化源头治理,提升防火能力。要狠抓野外火源管控,坚决管住林区野外火源,全力防未防危防违,确保火源不入林、火种不上山。要狠抓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两江”流域干热河谷、城镇面山等重要区域,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要狠抓宣传教育引导,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和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宣传,做到户户受教育,人人受警示。要狠抓督导检查整改,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出“两书一函”,督促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应急处置。要抓好人员物资准备,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应急扑火队伍建设,加强以水灭火装备配备,加快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要抓好扑火安全培训,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加强人身安全防护培训和应急演练。要抓好应急值班值守,建立健全森防指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卫星热点“两小时”核查反馈制度,做到火灾信息“统一管理、归口上报、有火必报、报扑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