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21〕317号)工作安排,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国家移交问题“大理州漾濞县在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建有云上村庄旅游景点,并已建成瀑布、草坪、花圃等旅游设施,苍峰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在保护区缓冲区内开展养殖活动”整改工作的省级牵头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作为主责单位。
目前,大理州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停止了漾濞光明云上村庄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在漾濞县苍山西镇光明村鸡茨坪村民小组内的经营活动。二是禁止在鸡茨坪村民小组内新建、改建、扩建旅游设施项目,原已建成的瀑布、草坪、花圃等生态修复型绿化美化设施作为公益性设施已移交鸡茨坪村民小组进行维护管理。三是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规范鸡茨坪村民小组原住居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便处理工作。四是完成保护区漾濞县光明村矢量数据边界校核。根据专家审定的《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光明村区域)边界校核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包括光明村在内的原保护区矢量边界与2400米等高线之间的322公顷校核区域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本次校核工作是对照省人民政府批复的《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4—2025年)》文字和图件,根据《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的技术要求,对保护区个别点位矢量数据进行纠正。五是责令苍峰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养殖经营行为,已注销苍峰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对涉及的临时构筑物和圈舍进行了拆除清理。六是严禁在保护区内开展规模化养殖经营活动。与保护区社区居民签订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苍山西坡漾濞片区社区共同管护协议书》,完成原住居民社区调查和生态环境隐患排查,规范管理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养殖行为。
省林草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对该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实地检查核实,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送省推长办、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通过问题整改,再次提醒要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找出问题根源,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谱写生态优先发展新篇章,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