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了《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在资料收集、调研、修订意见征集和征求州(市)林草局意见等工作基础上,形成了《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于4月24日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
会上,湿地处(办)就《修订草案》工作背景和起草思路作简要说明,第三方起草团队介绍了《(修订草案)》起草情况,专家结合专长和工作实际,从部门职能职责、湿地修复、湿地管理、湿地利用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与会专家认为,自2022年6月1日《湿地保护法》施行后,及时修订《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是十分必要的,条例修订工作结合云南实际,充分体现云南高原湿地特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