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州通过建机制、抓源头、强执法,多举措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管,有力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夯实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建机制,管护措施持续升级。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以文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为双总林长的责任体系,落实林长网格化责任管理,划分州、县、乡、村四级责任区8267个。出台了《文山州实施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管“六项机制”(试行)》,推动监督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减少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发生量。积极探索建立“四单两函一通报”工作机制,通过盘点“资源资产清单”、梳理“重点问题清单”、派送“工作任务清单”、函发“部门协作清单”、发“工作提醒函”和“工作提示函”,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林草湿资源管护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文山州向州级林长报告8次、发出巡林提醒函8份、案件督办跟踪提醒函1份。对1个县采取暂停除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项目以外的所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措施。
抓源头,管护成效全面提高。抓“关键少数”,文山州提请州级总林长发布总林长令5道,组织开展巡林、护林、用林及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林草湿保护责任。抓“群防群治”,鼓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林草湿资源管护工作,积极举报破坏林草湿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形成群防群治的生动格局。抓“队伍建设”,出台了《文山州护林员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护林员队伍的管理,压实日常监管、巡查、报告等方面的责任,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强执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组织开展集中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攻坚行动,集中时段、集中兵力,推动“存量”案件清仓见底,对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督查,推动林草行政执法从“被动发现、运动查处”向“主动发现、常态查处”转变。截至2023年8月27日,文山州2022年第1期、第2期森林督查违法案件分别为400件、205件,查处整改到位率分别为100%、98.51%;2023年第1期、第2期森林督查违法案件分别为74件、60件,查处整改到位率分别为95.71%、52.63%。2022年、2023年第1、2期案件查处整改进度走在全省第一方阵。违法用林行为得到遏制,案件数量得到控制,违法面积和违法采伐蓄积量呈现“双降”积极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