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4年1月22日林业部令第3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第二次修改)
二、《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3年7月2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9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2005年6月16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6号公布)
四、《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5月2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7号公布)
一至四废止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五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10号)》,2023年9月15日生效。
五、《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1996年12月9日林业部令第11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六、《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1月6日林业部令第12号公布)
七、《国家林业局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1998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公布)
八、《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九、《林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6月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5号公布)
十、《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07年11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4号公布 根据2015年4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7号修改)
十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6号公布)
五至十一废止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9号)》,2022年11月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