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关于建立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的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沟通,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职责,11月16日,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云南专员办等16个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建立了云南省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并印发《云南省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暂行方案》。
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会商沟通、信息共享,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有利于促进各地和有关单位协同配合做好云南省湿地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