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全省综合绩效考评年终考评工作方案》有关部署,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年终考评工作于11月1日全面启动。
各州(市)深入开展自查自评,采取非实地的方式,通过日常掌握情况、统计数据、自查自评、查阅台账等方式组织开展考评。目前,正在进一步收集汇总相关考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