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8〕218号),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研究拟订湿地保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要湿地认定和湿地红线划定;承担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划定、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一是推进《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在资料收集、调研、修订意见征集的基础上,形成了《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二是强化湿地保护规划引领,充分衔接《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等相关规划,组织编制《云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按程序开展完成意见征求、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工作,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报省政府审查。三是组织开展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修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四是制定《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专题调研方案》,开展了4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专题调研资料分析及现地调研工作,完成调研报告并加强调研成果转化,编制完成《云南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项目管理指南》,为科学、规范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奠定基础。五是指导昭通市做好大山包“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路线中国候鸟保护网络建设项目”实施,配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及国家项目办顺利完成项目中期评估,项目工作获得国家项目办好评。六是制定《2023年湿地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组织开展湿地科普系列宣传活动,湿地摄影展巡展,联合西南林业大学成功举办云南首届“云端湿地沙龙”,设计制作“点亮云南湿地”网络互动小游戏,有效提升了云南湿地保护宣传影响力。
2.着力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湿地分级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工作,新增全省国际重要湿地达5处。二是全力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举办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协调收集相关省区成功申报材料及经验。三是制定《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湿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指导涉湖州市科学开展九大高原湖泊湿地建设管理工作。四是积极推动《湿地公园管理评估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已通过省林业标准委员会审查。五是指导昆明市、红河州、德宏州加快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开展省级评估。
3.不断夯实湿地保护工作基础。一是编制印发《2023年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云南省湿地样地调查操作细则》。二是继续开展湿地监督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工作。三是组织开展5个项目占用国家湿地公园土地专家现场评估和意见办理。四是以国家(国际)重要湿地为重点,持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五是举办2023年全省湿地保护管理、湿地自然教育2个培训班,共培训全省16个州(市)林草局、36处重要湿地和14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和技术人员近100人,为做好湿地科普宣教工作夯实了基础。六是启动云南省候鸟迁飞通道关键湿地评估、湿地生态产品价值体系研究2项湿地科研项目。七是进一步完善云南省湿地数据库建设,为全省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湿地图斑动态监测等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及科学决策依据。八是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的涉湿意见,督促指导问题整改,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地督导,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九是认真完成省政协提案办理,其中2件主办件均与提案委员进行了面商,得到了委员的肯定。
4.全面做好河湖长制林草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河湖长制涉林草工作和杞麓湖省级湖长联系部门工作,起草并上报《2022年度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河(湖)长制工作述职报告》《2022年度杞麓湖省级湖长述职报告》。二是认真做好河湖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工作,制定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草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涉九大高原湖泊5个州(市)林草部门制定各湖泊流域林草生态保护修复2023年工作计划,汇总形成《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2023年工作计划》,并印发实施。三是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泸沽湖、阳宗海、滇池、黑惠江等河湖的保护治理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按照职能职责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有关业务处室共同开展工作,无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4.66万元,增长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4.66万元,增长100.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财务并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统一核算,2022年决算数据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填报,2023年按规定单独报送。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4.66万元,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4.66万元,增长100.00%;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财务并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统一核算,2022年决算数据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填报,2023年按规定单独报送。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4.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财务并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统一核算,2022年决算数据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填报,2023年按规定单独报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开展业务工作,“三公”经费支出均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的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开展业务工作,“三公”经费支出均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无特定目标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