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08-30 11:45: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双中心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8年12月29日,根据《中共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8〕218号),批准成立云南省林业双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35人,实有28人。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双中心”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筹做好“中国林业双中心”相关工作;统筹规划“双中心”基础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和行业数据开放共享利用;负责数据治理及发布服务,开展政府间信息开放开发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林业和草原大数据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等;承担林业和草原部门信息化和林权交易(收储)业务的应用培训及数据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顶层设计,筹谋发展定位。完成《云南省数字林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持续深化平台研究,正按照一体化思路开展《云南省数字林业一体化服务平台综合解决方案》的编制。

2.统筹业务需求,加强系统建设。一是全力加快全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现已完成项目初验,并上线运行。二是持续推进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督促指导文山州、怒江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做好拓展应用,按需向有关单位推送视频资源;加强推广应用,昆明市、大理州已作为第一批应用单位入驻使用;做好宣传推广,系统应用成效已在国家林草局网站、省林草局网站和云南网等媒体刊载。三是持续推进云南省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建设。该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农经司现场评估,现正全力推广系统应用,根据用户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同时,逐步将分散部署的系统迁移至大数据平台。四是开展2023年林草科技创新重点任务课题研究。完成《国家级和省级保护区5G信号覆盖情况评估报告》和《典型业务场景网络适配方案技术设计》编制,完成《典型业务场景5G组网技术实地测试报告》大纲编制。五是持续做好数字林业展厅运维和展览工作。

3.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持续做好数据服务。全年接收298批次、10217景影像数据,数据量达13TB,完成50多批次坐标转换和数据支持服务。二是持续做好电子公文系统技术服务。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电子公文系统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督查督办、档案归档功能模块,处理问题5400余次,新建文单12个、流程21个,新增套红模板30个,新发布表单4个,优化公文文单和流程信息602次,修改表单和模块内容263次。三是持续做好其他服务保障。保障视频和现场多媒体会议123场,完成多功能厅信息化建设及会议室改造。

4.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阵地管理。一是持续做好局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完成局门户网站“国内证书+国产浏览器”适配部署工作;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完成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升级改造。2023年发布各类文字信息2281条、图片2344幅、视频10条,制作政策图解3个,回复群众来信295封。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等主题宣传,开设专题栏目5个。二是不断强化网评队伍管理。完成“云南正能量”App所发布任务,组织开展网评员培训;三是守住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完成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正版化检查并通报。

5.筑牢安全屏障,强化网络安全管理。一是强化基础运维安全保障。定期盘点关键信息化资源状况、做好中心机房日常巡检及应急处置,保障专网运行,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信息系统数据安全、视频会议有序召开、终端设备安全防护到位。二是保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网络安全。三是强化安全督导检查。完成局机关计算机保密检查及局属单位抽查;全面摸排州(市)林草部门网络安全工作现状,开展安全应急演练;通过国家林草局信息中心网络安全督导检查,完成网络安全审计和整改。四是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五是推进密码应用。开展林草行业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调研;完成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确定可实现密码内嵌融合与规模化体系化部署的试点项目。六是加强网络安全宣传。举办信息化业务培训、开设局门户网站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提高宣传力度。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运维处、大数据处、建设处、规划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584.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2.19万元,占总收入的99.2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万元,占总收入的0.7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65.09万元,下降42.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77.09万元,下降42.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12.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2022年度已开展大量工作,2023年仅完成后续验收工作,导致该项目资金收入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75万元,占总支出的28.15%;项目支出1183.66万元,占总支出的71.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0.83万元,下降35.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17万元,增长8.46%;项目支出减少957.00万元,下降44.7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2022年度已开展大量工作,2023年仅完成后续验收工作,导致该项目资金支出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双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3.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6.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双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3.6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9.07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项目建设、国家林业局异地灾备中心和云南省数字林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前期工作经费支出;云南省林草基础信息化服务项目支出994.59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基础信息化运行维护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与上年相比减少932.78万元,下降36.32%,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减少,导致支出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8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云南省林草基础信息化服务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主要用于云南省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息化指导和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林业双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林业双中心资产总额4801.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5.13万元,固定资产913.3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277.53万元,无形资产1215.4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4.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需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大数据: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数据共享:数据共享早期指科学数据共享,即科学研究机构使用数据供其他研究者开展学术研究使用的过程。现在,数据共享也适用于非科学数据。与数据开放不同,数据共享主要对数据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使用地点加以限制,其中,对数据的使用对象进行限制是核心,即将数据开放给特定的数据使用对象;数据共享可以理解为数据开放的限制版。

 

附件:

1.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

3.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3年度部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