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于1984年成立,2007年编办定编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更名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主要职责:负责全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省林草局党组的领导下,省林检局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奋力拼搏,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了国家林草局、省委、省政府和省林草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1.全省林草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情况。2023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10‰,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0.02%,绿色防控率99.70%,成灾率远低于国家下达控制指标,绿色防控率高于国家下达任务指标。
2.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一是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省林草局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二是指导西山区和麻栗坡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连续2年无疫情。三是组织开展2023年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全省未发现松材线虫。四是联合公安、海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护松2023”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病虫害枯死松树清理等专项行动。五是组织制订《云南省撤销松材线虫病疫区(疫点)省级查定办法(暂行)》。六是积极推进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
3.开展林草有害生物监测。一是严格执行疫情上报制度、有害生物信息统计和报告制度。二是组织制订《云南省草原有害生物普查验收方案》。全省共完成草原普查面积47.80万公顷,普查率为35.97%,远高于国家下达任务2%。三是组织开展全省草原蝗虫监测预报工作和草原地上鼠发生情况调查。
4.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一是开创黄脊竹蝗跨境联防新模式。二是完成白蛾蜡蝉防治面积9.17万亩次。三是组织编制《云南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技术方案》。四是持续推进铜壁关薇甘菊灾害修复示范项目,完成防治542.40亩。五是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红火蚁发生县乡级行政区名录》。六是配合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5.抓好林业有害生物检疫。一是做好日常检疫工作,出省调运工作较规范,未收到其他省查获我省调运产品携带有害生物的信息。二是指导开展检疫工作,组织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情况调研,主动上门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6.加强省际联防联控。签订《云贵川渝藏青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书》。组织召开了滇黔川桂有害生物联防联控会议,主动谋划与西藏签订了《高黎贡山区域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协议》。
7.做好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册(单)23万余份。举办防控技术培训班,培训140人次。组织参加全国最美森林医生评选活动,1人获“全国十佳最美森林医生”,另有2人获“全国最美森林医生”荣誉称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省林检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无编制,因工作需要设置),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测报科、防治科、检疫科。
省林检局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1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8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20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21.82万元,下降54.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8.93万元,下降54.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2.89万元,下降93.53%。主要原因:首先是2023年基本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使预算收入较上年有小幅增加。其次是2023年度“云南省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竣工,较上年减少基本建设拨款,使2023年预算收入较上年下降54.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2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12万元,占总支出的92.97%;项目支出43.62万元,占总支出的7.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28.25万元,下降53.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92万元,增长17.25%;项目支出减少813.17万元,下降94.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及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级工资、调整工资小幅增加;二是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使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是由于2023年度“云南省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竣工及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使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813.1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7.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8.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21.18万元,其中工资、津补贴人均15.85万元,社会保障费人均3.76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87万元,其中人均办公费0.1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6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43.62万元,系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完成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等事业发展目标中的检疫、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技能培训和对各项工作开展的指导、调研和核查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与上年相比减少736.78万元,下降54.63%,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的“云南省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2023年已竣工,较2022年度支出减少了基建资金,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下降54.6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8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7%。主要用于部门人员、机构正常运行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万元,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万元,决算为2.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6%,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万元,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出行和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36.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执行车辆定额标准,按额度支出,本年额度较上年增加59.38元,使本年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0.42%。二是公务接待方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据实按标准、范围开展公务接待,2023年度较2022年度接待减少,使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以上两项合计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1.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防治与监测职能职责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防治与监测职能职责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6万元,比上年增加3.45万元,增长6.12%,主要原因:与上年度相比人员经费依然是定额定员核定,增加的是工会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费等随工资额一定比例确定的金额较上年有小额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资产总额502.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6.50万元,固定资产77.8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38.5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2.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须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林业支出科目
(1)林业行政运行:反映省林草检疫局的基本支出。
(2)林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省林草检疫局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