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主要负责林业和草原重大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调查、研究;承担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宣传、培训和科技中介服务,加速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承担重大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课题研究;负责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科技合作、林业科技咨询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科技创新成效显著,一是全年共组织申报各类项目90项;获省科技进步奖2项,授权发明专利36件,4个国家新品种通过现场审查,2个省级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申报省级林木良种27个,评价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科技成果1个。二是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加强与省局和省科技厅工作对接,协助完成《云南省林草科技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启动并实施1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项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1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揭榜挂帅重大研发项目子课题。三是基础研究取得重要进展。成功注释漾濞泡核桃30387个编码蛋白基因,绘制了从端粒到端粒无缝隙基因组图谱;首次在国内开展竹叶花椒(青花椒)航天育种研究;首次揭示蒜头果野生单株结实特性;建立怒江及元江干热河谷区植物名录物种库和植被分类系统,阐明怒江、元江两地干热河谷植物群落的构建原因机制;开展林草碳汇关键技术及森林碳汇开发研究,选育出2个高碳思茅松良种,积极为我省“双碳”研究贡献力量。四是重点林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取得新进展。着力研发并推动核桃油水代生态制取技术,解决了核桃油制取有关难点问题,为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奠定科技基础;研发出青花椒“三肥两剪一调节”技术,经测产,该技术促进每亩鲜花椒产量超过500公斤;选育出“宣红”和“金钟晚”泡核桃、“紫斛1号”和“翠玉”紫皮石斛(齿瓣石斛)4个国家新品种,实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国家植物新品种零的突破。五是林草科技服务成效显著。组织参加2023年度云南省科技活动周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充分展示林草科技成果,接受科技咨询和科普服务人数800余人;选派47名科技特派员、30名“三区人才”,5个科技特派团、6支科技特派队服务全省林草产业发展,推广良种30个,新技术16项,受益群众2000余人;绿美乡村建设、勃氏甜龙竹示范推广、草果示范推广、生态茶园提升改造等多个项目落地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德宏州芒市河心场村,通过林草科技带动河心场村集体经济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充分利用昆明树木园科普实践示范平台组织开展自然教育、科普开放日等科普活动20余场,接待公众1500余人次。六是科研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申报7个基层专家工作站全部获批,2个国内知名专家工作站获省科技厅项目支持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建设;云南珍稀濒特森林植物保护和繁育重点实验室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评估,启动云南省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重点实验室开展工作,1个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1个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获批启动建设;云南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检测实验室顺利通过工程验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昆明)顺利通过2个资质评审和考核;云南省木本油料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是林草系统第一个技术创新中心。七是对外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热作学院、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昆明市园林局等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推动人才引进、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先后派出5个团组共计17人次赴柬埔寨、老挝及越南等国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并与越南林业科学院和柬埔寨林业研究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有序推进“中国-东盟林业科技合作机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与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林业研究院所间的科技合作;积极参与首届“普洱亚太林业论坛”筹备工作及论坛会议,获亚太森林组织好评。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工会)、人事处、计财处、科研管理处、科技成果转化处、行政处、老干处、保卫处、重点实验室、林业研究所、森林保护研究所、经济林木研究所、林产工业研究所、科技信息研究所、昆明树木园。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3人(离休0人,退休15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5855.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7.00万元,占总收入的86.2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018.6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2.7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96.21万元,增长16.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56.22万元,增长25.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减少611.35万元,下降23.25%;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151.35万元,增长811.41%。主要原因为:一是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获批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605.00万元、树木园提升改造项目资金1000.00万元、重点研发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故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二是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由1个二级预算单位分设成了4个三级预算单位,故2023年事业收入较上年减少;三是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拨入项目专项资金,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600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2.11万元,占总支出的32.32%;项目支出10830.94万元,占总支出的67.6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91.03万元,增长17.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7万元,增长0.09%;项目支出增加2386.46万元,增长28.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工资提档晋级、职称晋升等原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生态定位站建设及昆明树木园提升改造投入加大;三是我院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推进存量资金消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72.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28.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30.9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063.9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科学技术支出2646.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6.54万元、农林水支出7891.62万元、其他支出5.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71.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31%。与上年相比增加2717.39万元,增长24.14%,主要原因是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及昆明树木园提升改造资金等大幅增加,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613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1%。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和科技研发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开支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费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12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类的项目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2万元,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2万元,决算为11.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4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49%,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2万元,决算为1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5万元,增长3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9万元,增长2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6万元,增长372.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结束,省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到我院交流学习增加及公车用车老化加剧,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情况为一是疫情结束,省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到我院调研学习的频次猛增,共接待14批次111人,比上年多开支接待费1.16万元。二是我院现有公务用车老化加剧,维修频次增加,比上年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2.0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科学研究与试验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调研学习业务交流往来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资产总额20498.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42.96万元,固定资产11588.6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734.58万元,无形资产232.1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49.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55.26万元,原因是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由1个二级预算单位分设成4个三级预算单位,划拨固定资产至各个基层院所,故固定资产较上年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0.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7.2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7.2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三级预算单位,故无须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级)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仅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含利息收入、税务局拨入代征代扣手续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除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