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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召开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行政处罚设定论证会的通告

2024-03-05 17:55:4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进一步完善我省湿地保护法规,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起草了《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在修订草案中设定了两项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省林业和草原局就《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行政处罚设定召开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论证事项

对《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行政处罚设定进行论证。

二、论证时间

论证会于2024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2:30举行。

三、参会人员

论证会邀请湿地生态、动物、植物、环境、法律等方面专家,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代表,州(市)、县(市、区)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代表,湿地利用相关企业代表等参加。

四、论证旁听人产生方式

论证旁听人名额为1至2人。

凡在本省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报名,申请作为论证旁听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17:00以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统一使用《论证会旁听人报名表》(见附件)。填写报名表后以邮件方式发送:ynslcjsdc@163.com,并注明论证旁听人报名字样。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论证会的主要理由。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98020

特此通告。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5日

 

相关附件:

论证会旁听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