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营商环境奖”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省评选办初审,并报省林草局领导审批同意,拟确定王清丽同志为省林草局参评“云南省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省林草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65011398。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4年5月14日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营商环境奖”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省评选办初审,并报省林草局领导审批同意,拟确定王清丽同志为省林草局参评“云南省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省林草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65011398。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