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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举行《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2024-05-20 18:08:35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分享到: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要求,为提高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决定举行《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修订草案》相关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条违反禁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规定的行政处罚意见。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1号楼1311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5-17人,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4-6人。包括农村村民、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企业、工程项目规划或建设单位、从事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的科研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由年满18周岁在云南省内居住的农村村民、居民、法人(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向省林草局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由年满18周岁在云南省内居住或工作的公民向省林草局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其他人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熟悉野生动物保护专家2人,熟悉野生动物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2人,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1人,法律工作者代表2人。由省林草局直接邀请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者由省林草局邀请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报名信函寄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邮编:65022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1-60511447;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bhcdzwz_217@163.com。

五、参会通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后,将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在参加听证会期间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该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871-65011447。

特此公告。

 

附件: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