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7号建议的答复

2024-06-14 09:39:3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余晶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审批〈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建议》(第217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省林草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明确了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责任处室组织了专题研究,在对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与属地林草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后,形成初步办理意见,并于2024年4月16日赴曲靖市师宗县五龙乡与您进行面商座谈,充分征求您的意见建议,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关于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目前未得到批复的问题。经了解核实,进展情况如下:《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3年4月22日经省人民政府报送国家林草局。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部门联合审查意见的函》(办函保字〔2024〕155号),《方案》已通过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审查,审查意见已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国家林草局党组会议和自然资源部党组会议审议。目前,正在按程序申报审批。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关于请省级层面帮助协调以便加快《曲靖市师宗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审批进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将进一步向国家林草局及有关部委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方案》尽快获批。《方案》获批后,我们将及时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报、勘界立标等工作,确保整合优化成果及时落地应用。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的统一安排,2020年以来,云南省全面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在摸底调查、科学论证、预案编制、充分衔接“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整合优化方案,并由县(市、区)、州(市)、省人民政府分别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后,逐级审定上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要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将于2025年完成。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