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的答复

2024-06-14 09:40:1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李绍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前寒武系省级地质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建议》(第24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明确了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组织专题研究,在对自然保护区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与属地林草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后,形成初步办理意见,并于2024年4月19日赴昆明市晋宁区与您进行面商座谈,充分征求您的意见建议,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法律监管不足、存在非法采集和盗窃情况;二是关于无固定办公地点、博物馆(展览用地用房)、巡查业务车辆;三是财政资金支持不足。经研究核实认为,中国前寒武系(震旦系)——寒武系界线层型剖面省级地质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地质遗迹类型省级自然保护区,于1989年由原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同意后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保护区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总面积58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云南晋宁梅树村前寒武系(震旦系)—寒武系界线层型剖面、梅树村动物群古生物化石以及寒武系早期遗迹化石等地质遗迹,于2018年底由自然资源部门转隶至林草部门管理。

为切实加强保护区管理,省、市两级主要开展了3方面工作:一是设立管理机构。根据《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成立中国前寒武系省级地质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以下简称管护局),级别为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8名,并将管护局人员工资、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市级财政预算。2020年—2024年昆明市累计安排资金18004.6万元,保障了保护区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保护区管护局成立后,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天空地”一体化常态化资源监管,林草系统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加强巡护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非法进入和破坏保护区的行为,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违法犯罪活动,后续未再发生非法采集、挖掘、破坏、移动古生物化石和地质遗迹的情况。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保护区建设。中央和省级财政林草资金暂无支持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专项资金渠道,为规范保护区有关工作,省林草局于2020年、2022年累计筹措资金90余万元支持实施勘界立标、资源调查、总体规划编制等项目,指导保护区摸清本底,科学规划未来发展;同时通过举办“科研能力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等专题培训,帮助保护区培养专业人员、提升管护能力。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尽快制定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积极指导昆明市做好有关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启动《中国前寒武系省级地质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立法有关工作,将地质遗迹保护、经费投入、机构建设、开发利用、责任落实等内容纳入条例,夯实保护区依法管理的基础。

(二)关于完善基础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指导支持昆明市落实有关政策,做好昆阳街道范围内征转建设用地、调剂办公场所,妥善解决保护区管护局办公和科研科普基础设施短缺问题。同时,结合昆明市人民政府意见,指导支持其按程序开展保护区晋升申报工作,待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补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三)关于加大财政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积极加强与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争取国家、省级财政尽早设立支持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专项资金渠道,并通过加强培训、引入合作项目等方式支持保护区人员、科研、科普等能力建设。多措并举提升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结合实际给予市级预算资金支持和倾斜。省财政厅、省林草局将积极予以指导、支持昆明市、晋宁区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做好“智能巡护宣教多功能”系统及梅树村剖面多功能集成式管护站点等项目储备建设。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