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7号建议的答复

2024-06-14 11:28:3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王燕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弥勒数字林草建设项目纳入省级规划建设的建议》(第63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明确了办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开展了调查研究,在对红河州弥勒市数字林草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与协办单位(省数据局)、属地林草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后,形成初步办理意见,并于2024年4月25日赴弥勒市林草局与您进行面商座谈,充分征求您的意见建议,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弥勒市数字林草建设27套视频监控系统,由于缺乏项目建设经费,项目推进困难重重的问题。经研究核实,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暂无专项资金支持弥勒市数字林草建设,且红河州于2023年12月开展实施的云南省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试点建设项目尚未竣工验收,暂无法申报后续项目。建议结合中央预算内生态保护支撑体系森林防火等项目,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要求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同时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下达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费,通过合理布局,完善区域内数字林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将弥勒市数字林草建设项目纳入省级规划进行建设,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将加快出台《云南省数字林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按照全省林草信息化“集中建设、统一运维、分口应用”的建设思路,尽快建成以“一个数据中心”“一张资源底图”“一个支撑平台”为支撑,以林草资源调查监测、综合监管、政务服务、防灾减灾、决策分析为核心应用的云南省数字林业一体化平台,不断夯实林草信息化基础底座,有效整合已建信息系统,通过能力复用,减少基层资金投入,实现业务应用一体互联。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全省数字林业建设,编制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数字林业规划》《云南省数字林业总体建设方案》等规划文件,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支撑云南数字林业建设全面稳步推进。自2020年起,分三个批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不断扩大森林可视化监测覆盖范围。红河州作为全省第二批次参与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州(市),建成5公里视频监控点39个,10公里视频监控点173个,维护已建视频监控点6个。其中,弥勒市新建10公里视频监控点15个,维护已建视频监控点1个。2023年,省林草局开展全省林草视频监控覆盖情况统计,红河州、弥勒市的视频监控覆盖林地面积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继续督促红河州尽快完成前期项目建设,指导编制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推进数字林业建设。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