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要素保障支持的建议》(第530号)交由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分别办理,现就涉林草事项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及时由分管领导召开分办会议,将办理责任落实到处室和个人,对列入全省重大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的重点项目林草要素保障情况进行了核实调度,及时与你就重大项目林草要素保障情况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并于5月15日上午在大理州剑川县人民政府与你面商,深入交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持续实施一批传统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强化投资项目运行调度,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二是剑川桃源水库项目在近期即将获得10亿元特别国债支持的情况仍然受制于要素保障。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一是作为要素保障部门,省林草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及“抓发展必须抓项目”的鲜明导向,始终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全力做好各类建设项目林草要素保障工作,2023年共审批全省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申请3296件,批准使用林地、草原面积30.25万亩,保障了全省1.11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落地;2024年以来,已批准615件用林、用草申请项目,批准使用林地、草原面积7.13万亩,保障全省116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顺利落地,为确保全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和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开门红”提供了强有力的林草要素保障。二是2024年我省实际可用林地定额达40.22万亩,完全可以保障全省各类建设项目的用林用草需求。1月25日,省林草局将22.5万亩林地定额分解下达各州市自主使用,列入全省重大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的重点项目所需林地定额由省林草局统筹保障,不占用州市指标。三是桃源水库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确定的“十四五”150件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但由于该项目主体工程尚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暂不具备办理临时、永久使用林地审批手续。为支持桃源水库工程建设,省林草局于2023年4月19日批准项目第一批次先行使用林地96.9230公顷(1454亩),其中剑川县境内80.1179公顷(1202亩)、洱源县境内16.8051公顷(252亩),确保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省林草局将督促大理州、剑川县和洱源县林草主管部门持续跟踪指导项目建设涉林草工作,待项目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对项目林地报批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省、州、县级林草部门“三级同步联审”,及时审批项目用林用草,切实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在办理已纳入国家和省级‘盘子’的项目建设用地、林地指标等要素报批过程中予以支持和指导”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全力做好林草要素保障。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全省已纳入国家和省级“盘子”涉及使用林地、草原的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动态管理,对用林用草审批实行省、州、县级林草主管部门“三级同步联审”,实现一次申请、一次补件、一次通过、及时审批,并全额给予林地指标保障。二是加强协调指导。加强与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沟通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建设项目用林用草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有关州市林草主管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深入一线指导建设单位做实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和申请材料的编制,最大限度压缩报件组卷周期,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在2021年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2公顷以下的省级审核权限委托各州市林草局实施,使原来3级用地报批模式缩减为2个层级、确保项目快审快批基础上,从2024年3月1日起,已将委托审批面积扩大到5公顷以下(其中公益林3公顷以下),确保大多数项目能够及时审批。
下一步,省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省两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坚持“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审批效率,确保“应保尽保、能批全批、能批快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