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方*通过公众咨询提问:
对方持有“人工繁育许可证”及“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政许可证”,该鹦鹉属于人工繁育、有标识,仅1只,他不想再养了,不做繁殖及经营用途。我自己有养1只小虎皮,是否可以收养它?
2024年1月29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
方*:
您好,您咨询的“单只金太阳鹦鹉是否可以收养?”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和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鹦鹉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要求进行管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已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作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养殖利用管理规定解读》(http://lcj.yn.gov.cn/special/2022/0215/4263.html)。
感谢您对云南林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