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付**通过公众咨询提问: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人工合法养殖繁育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等的合法标识如何申领,在哪个部门的官网申请?谢谢!
2024年4月2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
付**:
您好,您咨询的“二级保护动物鹦鹉的标识申领”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交易、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依法办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政许可”。在云南省范围内对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等CITES附录Ⅱ物种进行购买、出售或利用的,可向属地州市林草主管部门申请“权限内出售、购买、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行政许可,具体办事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清单和样表可登陆云南政务服务网查询(网站地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申请制作流程详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cnwm.org.cn/content_pages1.html?catid=19&json=/html/2021/8/2/1657.json&t=1704783682292)。
希望以上答复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云南林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