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实现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与利用有机统一,探索最大化发挥草资源利用价值,2024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在全省11个县(市、区)实施林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近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林下种草1000亩,种草长势良好,实施成效显著,对我省石漠化地区草资源利用有效衔接区域畜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示范作用。
桃树林下菊苣种植(彭兴燕 摄)
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确保林下种草“种得好”。针对砚山县维摩乡和盘龙乡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以及不同的土地自然特性和气候特点,砚山县在系统调研、专家咨询、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选种方面“按需定种”,农户需求什么,种什么。在石漠化较严重的维摩乡主要选种饲用木豆、菊苣;在养殖业相对集中的盘龙乡选种营养价值高的巨菌草。选地方面“便利为主”,在与当地群众走访交流的基础上,确定按集中连片10亩以上核桃、花椒、桉树和松树等林下进行选地,既有效满足群众用草需求又便于项目管理;同时兼顾发挥草资源景观功能,在维摩国家石漠化自然公园部分路缘进行种植,美化了道路也便于项目施工、管理和利用。
核桃林下巨菌草种植(彭兴燕 摄)
全面动员、有效激励,确保林下种草“管得好”。“土专家”有才能、有技术、有行动、有经验,是推动行业振兴的重要“帮手”。砚山县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在咨询草业专家的基础上,充分扩大发挥“土专家”作用,确保了项目动员、种草技术、项目管理等方面“少走弯路”;通过发挥“养殖大户”的带头作用,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此外,砚山县破除固有的项目管理机制,按照“谁参与谁优先谁受益”的原则,与农户共享种草成果,极大地提升了农户的主动性,获得了群众的支持和肯定,更确保了项目区的有效管护。据统计,共有2个专业合作社,涉及221户农户参与了项目建设。
柏树林下木豆种植(彭兴燕 摄)
多方参与,共种共用,确保林下种草“用得好”。项目始建之初,砚山县即按照“政+社+民”的合作模式谋划项目建设。项目由政府主导,专业合作社、农户共同参与种植、管理和利用,充分调动了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积极性。资金方面,通过政府主要出资、专业合作社适当补助,农户投工投劳的模式,在解决项目资金相对不足的同时,确保了项目施工快速、高效管理。用草上,饲草优先保障参与农户的畜牧养殖所需,鲜草溢出部分由合作社通过合法渠道向市场销售,产生收益优先用于项目后期维护,确保了项目可持续性。
据初步估算,项目区内每年盛草期预计提供牧草鲜草超1万吨,按市场价300元/吨计,可产生300多万元的收益。项目的实施,在保障了当地畜牧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稳定的饲料来源的同时,通过“自种自用”有效降低了养殖成本,提高了养殖效益;另外,项目区林地群落结构得到完善,提升了林草综合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稳定性,为乡村振兴进一步夯实了林草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