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解读《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省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助力云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培训邀请浙江农林大学、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省林草局部分业务处室负责人,聚焦浙江实践、金融支持林改、林木采伐和林地管理、林业碳汇和国家储备林政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开展分享培训。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等3个单位就先行先试经验作交流发言。
培训指出,《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统筹考虑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明确提出6项主要改革任务和18项重点改革举措,切实做到能突破的有序突破、能放开的坚决放开。
培训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林长制统领作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二要因地制宜,抓实抓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三是强化组织领导,稳妥推进,积极推动形成一批符合发展需求、基层期盼和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
培训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云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创新林业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林草产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解决“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等重大问题,努力实现生态美、林业强、百姓富的目标。
全省各州(市)、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近1300人在分会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