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经营利用林草部门管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的通知

2024-10-28 18:04:0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处    分享到: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2024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工作部署,省林草局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经营利用林草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晶晶 0871-65011448)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经营利用林草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6〕38号),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落实《2024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监管工作要求,扎实开展2024年度经营利用林草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职能职责组织实施。

二、抽查主体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三、抽查对象

截至方案印发之日,全省范围内经审批开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四、抽查内容

(一)植物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二)出售、收购情况。

(三)生产利用情况。

(四)违法违规处罚情况。

五、抽查时间及方式

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对有关事项开展现场检查。

六、抽查程序

(一)抽取对象及执法人员

抽查对象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按照50%的比例抽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

(二)开展抽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根据抽取结果,统一下发关于开展检查的通知。每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自行安排时间开展检查。

(三)抽查结果反馈

1.抽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填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记录表》,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2.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请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保证抽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