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规定,加强湿地分级管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原《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基础上,修订起草了《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5月16日(10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871-65090187
电子邮件:25226738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建言献策”)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信件主题注明“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建言献策”字样),邮编:650224。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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