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省林草局起草了《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意见或建议请注明“备案管理办法建言献策”字样(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联系电话:0871-65011448,电子邮箱bhcdzwz_217@163.com)。
附件:1.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云南省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