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5 18:46:2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林科院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和省林草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林草科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有关要求,省林科院严格按照规定,在省林科院门户网站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班子信息情况,并于2023年1月12日—13日分别在省林科院门户网站和省林草局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3年2月9日在省林科院门户网站和省林草局门户网站全面公开了院本部及所属3个院(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于2023年8月28日在院门户网站和省林草局门户网站全面公开了2022年度部门决算,于2023年12月1日在院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全年公开政府采购意向21条,询价评标结果公示3条,询价公告5条,重点实验室2023年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及项目立项各1条,关于申报2023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1条,人事招聘相关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省林科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省林科院信息发布严格遵循“文责自负”的原则,严格履行撰稿、审核、审批三级责任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四)切实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省林科院不断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网上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制度,确保网站建设管理规范有序。认真组织技术力量对门户网站进行安全保障,不断优化板块栏目。

(五)强化监督保障

省林科院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副院长分管、院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有力。通过目标设定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通知公告、综合信息、科研工作、成果转化、科普传播等板块栏目的更新和发布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对照中央、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省林科院还存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针对不足,省林科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加大人力配合,确保省林科院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多渠道发布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