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完善我省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的修订工作,在资料收集、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基础上,形成了《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征求意见稿)》,并于1月31日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
会上,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介绍了《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征求意见稿)》和《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修订编制说明》起草情况。与会专家认为,自2022年6月1日湿地保护法施行后,及时修订《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十分必要,标准修订工作结合云南实际,充分体现云南高原湿地特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的重要举措。专家们结合专长和工作实际,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指标、湿地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