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天然林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掌握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情况,我省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对2023年度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完成、天然林保护修复、天然林停伐签约责任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县级全面自查验收。
截至2024年6月,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县级自查验收工作已全面完成,相关验收成果已按要求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中心。同时,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省级验收工作也正有序开展。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级验收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天然林保护修复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