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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审议

2024-09-30 18:41:39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改革与科技产业处    分享到:

9月2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要做好林业改革发展大文章,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统筹林业资源保护和利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创新林权抵押贷款等产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林业经营组织化市场化,培引林业龙头企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让林农、集体、企业有收益,政府有税收。

云南是集体林大省,全省林地面积3.75亿亩中,集体林2.99亿亩,占80%。森林面积中,集体林2.48亿亩,占78%。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林农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省林草局等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充分学习借鉴福建、江西、重庆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云南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力争取得实在的发展效果。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这4个重大问题,着重在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现代林草产业、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强化服务保障支撑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确定一系列改革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各项改革任务有亮点、有措施、有创新。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