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深入开展林长制省级督察,截至11月底,2024年度省级督察工作圆满完成。
督察采取实地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聚焦林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上年度林长制督察、考核及省级林长巡林指出问题整改等,深入推进以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为主线的各项林草重点工作,实现了对16个州(市)党委、政府和省林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督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