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部门于1984年成立,2007年编办定编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8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更名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主要职责:负责全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无编制,因工作需要设置),包括:综合科、草防科、林防科、测报科、检疫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目标管理,全面压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
一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撤销昆明市西山区和文山州麻栗坡县松材线虫病疫区,云南省实现无松材线虫病疫区。二是持续做好已撤销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水富市、西山区、麻栗坡县疫情防控巩固工作,守牢疫情反弹底线。三是开展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专项行动。2024年1—11月,全省办理检疫行政案件22起,罚款1.82万元,其中跨省违规调运案件6起。5—8月,省林草局联合省公安厅、昆明海关开展“护松2024”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2316车次,执法人员7988人次,监督检查涉木企业4261家,查办案件15起,罚款1.67万元,均为行政案件,全省未发现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采伐、经营、加工、使用、运输情况。四是开展枯死(濒死)松树清理工作。截至10月31日,全省因病虫害致死松树33万株,已清理病虫受害木25万株。五是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普查完成率达100%,全省未发现松材线虫病新发疫情。
2.坚持预防为主,有效提升监测预警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疫情上报制度、林草有害生物信息统计和报告制度、应急周报制度和预警发布制度,做好趋势预测分析,没有出现漏报、虚报、瞒报现象,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监测信息。二是组织各中心测报点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虫情动态及短期预报并实行信息直报。截至目前,我省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共发布发生期调查、发生量调查、短期预报和虫情动态2159条,平均每个测报点62条。
3.夯实防治基础,着力提高综合治理能力
一是主动出击做好迁飞性有害生物防治。云南省林草局持续强化林草有害生物跨境联防联控,派出工作组赴老挝实地调研黄脊竹蝗虫情、援助防治,并首次到达越南奠边省、莱州省开展合作交流。经过连续3年的境外援助防治,老挝黄脊竹蝗灾害得到有效控制。2024年,跨境援助防治面积2485亩,境内发生面积2953亩,完成防治面积2985.77亩次,未对农林业造成损失。对临沧市发生的白蛾蜡蝉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防治,发生面积11.66万亩,完成防治29.15万亩次,投入植保无人机27台,未对农林生产造成较大危害。二是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全省开展松小蠹、松毛虫等常发性有害生物、经济林病虫害、外来入侵物种等防控工作。弥渡县被国家林草局选定为全国松树蛀干害虫专项调查试点县,现已完成调查工作。持续在高黎贡山地区开展紫茎泽兰灾害修复试验,目前已完成清理和替代修复。三是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落地见效。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范围,省林检局主动指导各地开展灾害理赔。6月,迪庆州完成全省首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险赔付,德钦县林草局理赔灾害保险113.06万元。曲靖市、楚雄州等州(市)的理赔工作正在开展。四是稳步推进草原有害生物普查。认真落实月报告制度,建立通报机制,积极开展调研。全省16个州(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通过了省级验收,省级普查成果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4.严格检疫执法,切实防范红火蚁等外来物种侵害
一是云南省各级林草部门共设立红火蚁疫情监测点129个,持续监测发生情况,掌握发展动态。与省农业农村厅、水利厅联合发布《云南省2023年红火蚁发生县乡级行政区名录》,明确防控重点区域。2024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苗圃红火蚁发生面积11.23万亩,投入防治经费300.35万元,防治面积10.65万亩,防治率94.8%。二是出省调运工作规范,未收到其他省查获我省调运产品携带林业有害生物的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共实施产地检疫苗木21.5万亩、花卉4741.2万株,调运检疫苗木24949.6万株、花卉333.9万株,复检苗木10308.5万株、花卉237.6万株。
5.抓落实抓实效,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完成了云南省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采购设备1557套,提升了3个检疫鉴定中心、83个县级林检机构的监测预警和检疫御灾能力,目前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云南省高黎贡山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正在进行设备供货。云南省边境地区林草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项目正在组织招投标,12月开标。积极向国家林草局争取项目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5个。印发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州(市)做好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6.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强化林检队伍建设
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开展2024年“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1.4万余份。《云南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歼灭战》一文发表在生物灾害防控简报(2024年第21期)。举办2024年新任林业植物检疫员培训班和全省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培训班,300余人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国家林草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采用发布信息314篇;政务信息采用发布3条;省林草局官网采用发布25篇;“森林云南”微信公众号采用发布29篇。通过宣传培训,提高了全社会对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认知度,提升了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为开展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099,20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98,390.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14.29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978,745.17元,增长228.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979,975.14元,增长228.4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229.97元,下降60.17%。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一是2024年度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收入较上年小幅增加。二是2024年度较上年增加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13,055,484.00元,增加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补助经费”373,728.33元;其他收入减少,是由于2024年度只有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收入,没有其他项收入。以上两项使2024年度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0,118,537.76元。其中:基本支出6,253,089.43元,占总支出的31.08%;项目支出13,865,448.33元,占总支出的68.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911,086.09元,增长224.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1,873.76元,增长8.35%;项目支出增加13,429,212.33元,增长3078.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及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级工资、调整工资小幅增加,使支出增长8.35%;二是2024年度较上年增加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3,055,484.00元,增长了100.00%;较上年增加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补助经费”支出373,728.3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3,089.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47,317.64元,占基本支出的8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5,771.79元,占基本支出的11.29%。人均日常支出189,487.56元,其中工资、津补贴人均168,100.53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1,387.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65,448.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055,484.00元。
“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3,055,484.00元,主要用于完成省林检局、省林科院、2个市林检中心、83个县(市、区)监测、检疫设备共1557台采购及安装调试。该项目2023年度拨入财政授权支付额度10,000,000.00元,因当年处于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发生支出,年末财政收回额度,年度结转使用。2024年度财政拨入当年预算5,020,000.00元,全年支出13,055,484.00元,结余额度财政收回。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的项目数反映的是当年预算数。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补助经费”809,964.33元,主要用于完成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等事业发展目标中的检疫、监测、防治、检疫执法等业务技能培训和对各项工作开展的指导、调研和核查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98,390.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0%。与上年相比增加13,979,975.14元,增长228.49%,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1,50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社会保障经费因人员增加和计算基数的调增,使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6,45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完成年初预算的94.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上缴行政单位基本医疗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使决算较年初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8,608,74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9%,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9%。主要用于部门人员、机构正常运行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人员工资的增加,使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1,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8%。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缴交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使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59.38元,决算为24,075.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5.84元,下降1.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59.38元,决算为23,082.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88%,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9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2%,完成年初预算的33.1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76.84元,下降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1.00元,下降35.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61.00元,增长35.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59.38元,支出决算为24,075.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5.84元,下降1.7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759.38元,决算为23,082.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出行和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76.84元,下降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1.00元,下降35.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61.00元,增长35.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我单位资金财政全额拨款,执行车辆定额标准,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车辆保险费按概数预算,实际支付时较预算数少。二是公务接待方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据实按标准、范围开展公务接待,2024年度较2023年度接待稍有增加。以上两项合计做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防治与监测职能职责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防治与监测职能职责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5,624.52元,比上年增加87,049.70元,增长14.54%,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人员经费依然是定额核定的,没有变化,增加的是工会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费等随工资额一定比例确定的金额较上年有小额增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资产总额16,863,917.54元,其中,流动资产1,754,822.23元,固定资产683,258.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270,340.13元,无形资产1,155,497.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35,098.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890.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211,88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02,848.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93,1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83.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7,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87,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预算单位,故无须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林业支出科目
(1)林业行政运行:反映省林草检疫局的基本支出。
(2)林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省林草检疫局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